非行政许可事项 1、《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;2、《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》;3、《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; 邵阳市国土资源局(耕保科具体承办) 市投资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批准,部、省投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、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1、已经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所有工程任务和工程量,项目已完工;2、项目通过了初验;3、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准备齐全。 / 申请——现场勘查——批复 90天 / 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07395320975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 邵阳市西湖路国土大厦 乘17、18、25、38、26路公交车至市第十中学下车往北沿西湖路行50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