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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步县全面部署打击非法采矿行动
作者:系统管理员 来源:城步县苗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1-05-16
    今年以来,为坚决打击当前该县部分地区出现的非法采矿(采砂)行为,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和保护,维护国家利益和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,城步县及时部署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行动。

427日,县人民政府公布了《关于清理整治非法采矿(采砂)的通告》,明确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,勘察、开采矿产资源,必须依法分别申请,经批准取得探矿权、采矿权。国家保障依法设立的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。要求通告发布7日内,全县境内所有非法采矿(采砂)点业主必须立即停止非法采矿(采砂)行为。逾期拒不停止开采,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,将依法予以强制取缔,没收采矿(采砂)设备及非法所得,并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。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,县国土、林业、工商、公安、环保、水利等部门组成了联合工作组,形成清理整治非法采矿(采砂)的强大合力。到目前为止,通过在矿山出口设卡检查,查处没收非法开采高岭土30余吨;分别对西岩镇陈家坊、儒林镇田桥村非法开采煤矸石下发了《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》;对茅坪镇大古村非法采砂进行了集中整治,要求其自行拆迁采矿设备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城步县局  陈 弋)

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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